一、景德镇瑶里的人文景观
与自然景观相对应的是文化景观 ,他们是人类的文化在地球表面的印记。文化景观是人们为满足某种需要,利用自然物的性质加以创造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文化景观必须与文化现象相区分,文化景观必须是固定在地表上的人类创造物。但是从旅游的角度,我们说人文景观,于是我们将人文景观细分为建筑景观、文化艺术景观,风土民情等。瑶里古镇区是瑶里人文景观的典型代表,当然本文所指的人文景观还包括瑶里其他地区的景观。
瑶里瓷茶古镇是江西省首批历史文化名镇,从西汉建镇开始,迄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这里荟萃了明清古建筑群和革命旧址等众多人文景观。古镇南踞象山,北卧狮山,一条逶迤清亮的瑶河贯穿东西,沿河错落有致地分布着数百幢明清古建筑,飞檐翘角,粉墙黛瓦,掩映在青山绿水之中。信步在古镇青石铺就的街巷中,会使您仿佛走进了明清社会的历史画卷。 明朝时期所建造,是当年从徽州(安徽)至饶州(江西)古道必经之桥。走上它,便可遐想起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古诗中的意境。
[徽饶古道]历来是古徽州通往饶州的交通要道,昔日徽商享誉大江南北,徽州古道功不可没。此古道从梅岭村前的河对岸一直通向贯穿虎头山,连接皖赣两省,10公里,宽三尺,进入安徽可到休宁、屯溪,全部由麻石铺砌而成。踏着蜿蜒古朴的山道,观赏着苍劲古木,葱翠竹海,倾听着宁静之中的声声鸟鸣,别有一番情趣。 集中反映了景德镇东河流域悠久灿烂的陶瓷文化,这里保存了多处宋、元、明等时期的古窑遗址,以及大量的古矿洞、古水碓等瓷业遗迹,对研究景德镇古代瓷业生产状况具有重要价值。其中,绕南堆积物是世界上已发现的最具代表性的陶瓷生产断面特征遗址。此外,丰富的陶瓷文化体验活动还可以使游客亲身感受到瓷文化悠久而迷人的魅力。
文化景观具有社会功能意义。一处文化景观可能具有一个或多个功能意义。从瑶里的文化景观上我们探讨一下文化景观的特征。以文化景观为例,多数文化景观要占地方,这谁都知道,但其功能意义并不取决于占地的大小。文化景观的空间位置相对固定,瑶里的人工林场、茶园、水田和其他地区相比具有相对稳定的文化差异。另外文化景观的时代性特征在瑶里体现的十分明显。每个文化景观都是时代特的产物,因此必然带有创造或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特点,其功能也在不断变化。瑶里古镇沿河分布的明清建筑,虽然已经历百年风雨,但许多至今仍延续其功能----居住区。此外镇上的高际禅林寺,属于宗教文化景观,是镇上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其宗教功能得到延续。当然现在的庙宇已经成为瑶里一处重要的旅游景点,有很多外地游客到此处拜谒。一些文化景观历经岁月沧桑,已经丧失了原来的基本功能。瑶里的古窑址,现在已经完全成为历史景点,而镇上的商业街的商业营销功能也已经丧失。
二、如何理解景观巩固文化,文化发展景观
任何艺术形式与该艺术形式所处的地域、民族以及该地域、民族的历史和当代意识形态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当然也包括景观设计。所谓文化发展景观,无非就是利用创作者对当代或历史的理解,主动地令文化参与到设计的思考过程当中,然而这种参与也并非刻意就能取得成功,作品从创作者的心灵出发,而创作者的心灵必然从抚育他的生长环境形成,也受着所谓“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这种影响必然造成创作者对于某种类型文化的偏爱,和因这种偏爱形成的独特理解。所谓景观巩固文化,也无非就是利用景观作品表达文化意境,在欣赏者的理解中,使这种文化加以发展和传承。事实上,您的问题核心就是在创作当中的主观意识问题,不过任何创作者恐怕都有这样的经验,那就是,越是想生个豆,越长出来个瓜,想要做到创作行为与作品之间的高度和谐,浑然天成,含蓄而不夸张,内敛而不狂乱,只有通过文化和创作的双重修炼,也就是对创作者自身的精神修炼。
三、受地理环境的影响的文化景观有哪些
文化景观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利用自然物质加以创造的。
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景观:农田、矿山、道路、城市、村落。
人类精神活动景观:学校、法院、纪念碑、古岩画。
四、文化景观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的区别
文化景观单指人为创造的景观。文化自然遗产就包含了自然天然的风景在内。
1、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定义,以下各项为 “自然遗产”∶
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2、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可移动文物是指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在民间长期口耳相传的诗歌、神话、史诗、故事、传说、谣谚;传统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民间表演艺术;广大民众世代传承的人生礼仪、岁时活动、节日庆典、民间体育和竞技,以及有关生产、生活的其他习俗;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场所等。
3、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是指自然和文化价值相结合的遗产,例如中国的泰山、黄山。